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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601015):陕西黑猫: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 2025-04-21 21:10:09 |   作者: 球王会官方体育app下载安装

  

陕西黑猫(601015):陕西黑猫: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宣布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审查会议有效性 2、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交工作报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审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2024年,国内经济持续疲软,焦炭市场供应端形成巨大压力,焦炭产品供需双弱,焦炭价格会出现多轮大规模连续降价,虽有连续反弹,但力度较弱,下游钢厂经营情况持续低迷,采购欲望低,致使焦炭价格总体呈单边下行趋势,公司焦炭产品一直处在亏损状态,其他副产品的销售价格也持续下滑,导致公司主要经营业绩同比下滑,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严峻考验。面对多重坏因影响,公司董事会坚定实施公司发展的策略,管理层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为主线、以基础管理为抓手,多维发力应对市场的剧烈冲击,加大对在建工程的投入,加快公司向上游拓展的步伐,多维发力应对市场的剧烈冲击,努力将市场坏因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 145.80亿元,同比减少约 21.58%,根本原因:本期公司基本的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1.58亿元,同比减少约 126.21%,根本原因:材料价格下降幅度,毛利率下滑,主营业务亏损;此外,公司对部分产品及部分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龙门煤化生产焦炭约 378.50万吨,焦油约 14.09万吨,粗苯约 4.41万吨,合成氨约 19.08万吨,LNG约 13.64万吨;内蒙古黑猫生产焦炭约 185.10万吨,焦油约 6.87万吨,粗苯约 2.18万吨,甲醇约 20.09万吨,合成氨约 3.93万吨;宏能煤业生产精煤约 48.73万吨。

  内蒙古黑猫 3#焦炉完成了捣固焦改造,由顶装变为捣固侧装,降低了原料成本;LNG项目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设施安装,预计于 2025年上半年试生产;阳霞矿业主要生产系统基本建成,井下建设也在有条不紊的顺利推进中,预计于2026年 6月试生产;新疆黑猫煤业煤炭运输廊道及配套附属设施一期工程已完成部分土建,后续施工进度会根据阳霞矿业的建设进度适时调整。

  2024年 2月,公司于海口市自贸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黑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0万元,公司焦炭将通过海南黑猫对外销售,可享受自贸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设立海南黑猫后,公司吸收合并黄河销售和新丰科技,注销子公司黑猫物流和孙公司乌金选煤,上述工作都经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董事会成员始终全力支持公司的战略布局和降本措施。

  2024年,董事会组织召开董事会议 1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年度股东大会 1次、临时股东大会 3次,审议事项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年度预计、对外捐赠、代理销售解决同业竞争、设立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本部 4.3m焦炉关闭、资产减值、换届选举等。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确保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能够各行其责、决策高效、监督有效。

  2024年度,董事会责成公司信披部门累计编制披露定期报告 4个、各类临时公告共发布 57条,大致上可以分为董事会和监事会及股东大会等会议公告、经营数据、对外捐赠、业绩预告、关联交易、设立注销子公司、股东解质押、接受财务资助、对外担保、本部 4.3m焦炉关闭、资产减值、换届选举等很多类型公告。通过以上信息公开披露,较为充分完善地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展现了公司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战略发展前途,保障了投资的人对公司必要的知情权,也符合证券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要求。

  2024年 12月底,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到期,董事会迎来换届选举,三名独立董事中除张学华先生留任外,独立董事贾茜女士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 6年,根据相关规则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贾茜女士在本次董事会届满将自动离任;乔士坤先生因个人原因,在本届独立董事任职届满后不再连任独立董事职位,董事会感谢贾茜女士、乔士坤先生在担任企业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贾茜女士、乔士坤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提名了王鹏先生、赵普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欢迎王鹏先生、赵普生先生加入公司董事会,发挥各自能力,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建言献策、贡献力量。

  当前,焦化企业正陷入前所未有的经营困局,遇到了超预期的困难和严峻挑战。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继续科学决策,充分的发挥已建成的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势,煤焦化一体化发展,积极地推进新疆项目建设,持续加强煤炭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持续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适应新发展格局的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而不懈努力。

  作为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和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贾茜,女,1983年出生,会计学教授,自 2018年 12月至 2024年 12月 31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审计教研室任教,主要教授企业业绩管理、管理会计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和企业内部控制。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外,其余 1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财务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并与公司监审部门积极沟通,做相关内控培训等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完整。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本人在 2024年度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包括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等培训,不断提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公司 2024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确保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的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乔士坤,男,195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自 2021年 12月至 2024年 12月 31日任企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综合部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炼焦行业信息调研。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外,其余 1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相关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交流、生产厂区调研、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协调公司相关人员前往山西、河北、山东等地的炼焦协会交流,并向公司提供焦化行业最新信息及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科学判断。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本人在 2024年度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包括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等培训,不断提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公司 2024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确保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作为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张学华,男,1962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自 2021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退休前曾任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焦化企业原料及产品市场价格走势分析、产品市场开发布局优化。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2024年,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现场与公司领导、经营部和证券部的交流、关注媒体信息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与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公司经营情况与焦化行业市场情况,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促进公司财务报告的规范完整。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本人在 2024年度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培训学习,包括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等培训,不断提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公司 2024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确保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并进行监督核查,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形式内容都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现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提示风险、化解风险,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应向股东大会提交工作报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年度工作报告提交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职责,对公司合规运作进行监督和审查。

  1、2024年 2月 2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项议案。

  2、2024年 3月 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6项议案。

  3、2024年 4月 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4、2024年 8月 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项议案。

  5、2024年 10月 3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项议案。

  6、2024年 12月 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融资预算及担保安排方案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项议案。

  7、2024年 12月 3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项议案。

  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加强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与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诚信勤勉,未发现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情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以及必要性、适度性原则,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经审查后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关于公司融资担保的决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配套制度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届时监事会将被取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接棒”监事会的工作,在此之前,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继续加强监督、履职尽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公司已制订 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1、本决算方案根据可比性、针对性、重要性原则,对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完成情况进行针对性比较并对重大差异给予必要准确的分析。

  2、本决算方案包括下属 16家全资、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门煤化”)、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简称“黑猫气化”)、陕西华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运物流”)、陕西黑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黑猫环保”)、山西黑猫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西黑猫”)、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古黑猫”)、内蒙古捷禄信煤炭有限公司(简称“捷禄信”)、内蒙古久运春煤炭有限公司(简称“久运春”)、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简称“宏能煤业”)、张掖市宏能昌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宏能昌盛”)、新疆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新疆黑猫煤化”)、新疆黑猫煤业有限公司(简称“新疆黑猫煤业”)、海南黑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海南黑猫”)、库车金沟煤矿有限公司(简称“金沟煤矿”)、库车市金宝利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宝利丰”)、新疆神新阳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阳霞矿业”)。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17.59%,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及主要原料价格同比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3.71%,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产品销量同比下降,运杂费同比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0.1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职工薪酬同比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4.1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借款同比增加。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 126.21%,主要原因是受上游煤炭行业及下游钢铁行业、化工行业市场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幅度大于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幅度,毛利率下滑,主营业务亏损;此外,公司对部分产品及部分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28.05%,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8,329,860.4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82,972,846.55元。

  因公司 2024年度业绩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 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2025年度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谋求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建项目及未来投资的需求。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提请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附件:《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2、公司之前预计 2024-2026年向黄河矿业租赁办公楼,总金额为 3,300万元,每年金额为 1,100万元。

  3、紫兆装备与新疆紫兆主营业务基本一致,新疆紫兆为紫兆装备的全资子公司,紫兆装备完全控制新疆紫兆的业务,因此公司将紫兆装备和新疆紫兆视为同一交易主体而不作明确区分。

  2、紫兆装备与新疆紫兆主营业务基本一致,新疆紫兆为紫兆装备的全资子公司,紫兆装备完全控制新疆紫兆的业务,因此公司将紫兆装备和新疆紫兆视为同一交易主体而不作明确区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矿山机械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初级农产品收购;贸易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黄河矿业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922,02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 2,042,497,639股的比例为 45.14%。

  截至目前黄河矿业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黄河矿业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门窗制造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伟山机械系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伟山机械受黄河矿业的同一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伟山机械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2,773.39万元,总负债 1,372.34万元,净资产 1,401.05万元,营业收入 1,808.46万元,净利润 223.46万元。

  截至目前伟山机械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伟山机械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黄河矿业持有紫兆装备 86.9565%股权,公司与紫兆装备受黄河矿业的同一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紫兆装备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95,515.66万元,总负债 61,332.15万元,净资产 34,183.51万元,营业收入 41,782.74万元,净利润 2,331.20万元。

  截至目前紫兆装备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紫兆装备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五眼泉片区管委会园艺场社区福洋东路 52号 法定代表人:李海东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修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新疆紫兆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19,779.45万元,总负债 9,869.07万元,净资产 9,910.38万元,营业收入 2,326.30万元,净利润-503.00万元。

  截至目前新疆紫兆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新疆紫兆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停车场服务;电子过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专属保险代理业务(凭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日用产品修理;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持有龙门物流园 60%股权,公司与龙门物流园受黄河矿业的同一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龙门物流园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7,418.79万元,总负债 2,728.81万元,净资产 4,689.99万元,营业收入 18,903.44万元,净利润 500.21万元。

  截至目前龙门物流园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龙门物流园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枣庄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黄河矿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枣庄实业受黄河矿业的同一控制。

  截至目前枣庄实业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枣庄实业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住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与人民路十字西南角商会大厦辅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李光平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土地储备与整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控股股东黄河矿业持有黄河置业 65%股权,公司与黄河置业受黄河矿业的同一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黄河置业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90,234.50万元,总负债 86,880.17万元,净资产 3,354.33万元,营业收入 2,156.91万元,净利润-450.26万元。

  截至目前黄河置业经营正常,以前年度与公司发生日常交易履约情况一直良好,未发生违约等异常现象,黄河置业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新疆轮台县青年路第三综合办公楼 41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紧急救援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神鹰救援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2,103.71万元,总负债 812.41万元,净资产 1,291.30万元,营业收入480.56万元,净利润-385.33万元。

  截至目前神鹰救援经营正常,神鹰救援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9、新疆通安矿山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简称“通安检测”) 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矿山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检定、检测、维修服务;标准物质、煤样、气样的分析及测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关联方新疆神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通安检测 10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通安检测主要财务数据(未审计)为:总资产 1,647.54万元,总负债 242.46万元,净资产 1,405.09万元,营业收入1,660.54万元,净利润 525.12万元。

  截至目前通安检测经营正常,通安检测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预计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遵循并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商业原则;

  (四)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以市场价格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确保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必要的审计业务。现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自 2008年以来,致同所连续多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致同所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及时完成公司各项审计业务,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良好。

  审计委员会认为: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胜任能力、质量管理水平、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息安全、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独立性、诚信状况、行业影响力已充分了解并认可,综合评价其 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推进、沟通、实施情况,认为其保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作风,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所有重大方面保持必要的关注并保持及时的沟通,审慎发表了专业意见;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评估了致同所 2025年度审计服务方案及增值服务方案,认为其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各方工作顺利开展,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截至 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名,注册会计师 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3年度业务收入 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亿元;2023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63家,审计收费 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和纪律处分 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1次、监督管理措施 16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振军,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席琼,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 2015年成为致同所质量控制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行情报价水平,经与致同所协商,2025年度基本审计费用为 2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0万元(以上均为税前费用)。

  公司如需进行基本审计业务以外的其他专项审计业务,建议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其他合法审计机构并决定相关审计费用,董事长审批权限不超过以上基本审计费用金额。如超过,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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